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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财政专项数字化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 :       时间 : 2022-03-14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财政专项目申报与管理的若干规定》(浙外院办[2021]76 号)及《关于做好财政专项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现决定开展建立财政专项数字化项目库(2023-2025年)的工作。项目库建立后,学校各类数字化项目申报原则上直接从项目库遴选产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数字化改革方案》,结合数字校园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围绕打造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科研、智慧教学及网络安全等系统提出项目建设规划。

    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1-2年。若项目建设时间超过1年,须明确并制定年度建设目标、资金使用计划、预期绩效与成果。

      三、项目库管理

    各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信建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入库项目名单。

    每年上半年前根据战略处关于财政项目建设安排做好年度项目预安排。每年下半年,根据战略处最终安排确定财政专项上报项目并根据需要开展答辩工作。一般情况下,年度申报项目以“项目库”建设时间为序安排。

    四、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

    财政项目资金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完成预算执行率要求。当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要求的,将限制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下一年数字化项目。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在项目使用一年后开展绩效自评。信建处将视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对于绩效评估差的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限制该单位下一年度数字化项目的申报。

    五、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表写《项目申报书》、《公共服务体系类项目预算表》(附件),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ujing@zisu.edu.cn。

    联系人:余静,联系电话:88218238。

            如有与技术相关的问题,信建处可提供技术支持。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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