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浙江外国语学院数字校园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对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项目应用效率,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对学校新建数字化改革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考评对象
2023年立项建设的项目,包括信息系统建设、硬件设备或软件、网络安全服务等。
二、 考评单位
考评工作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
三、 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将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和针对性原则,采取自评、实地调查和部门评审等方式。具体评价指标见附表。
四、考评程序
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种类填写相应《考评表》,信建处进行审核。
五、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项目将优先推荐参与相关评审。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原则上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项目资格。
六、 其他
请相关单位将自评表于2024年10月11日前交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涵养楼B503-1),电子表发送至yujing@zisu.edu.cn,联系人:余静
附表:
1.《数字化改革建设项目绩效考评表(信息系统)》
2.《数字化改革建设项目绩效考评表(硬件或软件类)》
3.《数字化建设项目绩效考评表(网络安全服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