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数据治理、完善数据管理规范,按照“一数一源”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业务数据主体责任,提升数据质量,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数字校园数据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24〕47号),现开展数据确权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数据确权
信建处于2025年5月完成数据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目前收录了13个部门生产的部分数据。根据前期数据确权工作情况,我处对纳入数据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并对数据责任部门进行了初步划分。请各部门根据线上的确权清单进行相关数据的确认工作。
1. 请各部门在7月4日前上报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数据审核;1名数据管理人员负责数据确权、数据申请、数据维护等数据管理工作。
2.信建处将于7月10日在数据管理平台(https://ds.zisu.edu.cn 或通过综合门户进入)发布数据确权清单,部门可以查阅本部门负责具体数据情况。本次确权涉及到:计划财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图书馆、校友办、档案室等部门。
3.请上述涉及部门于7月31日前完成数据确权工作。
二、数据服务
数据确权的最终目标是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让数据在学校内部的流通使用更加高效、安全和便捷。数据确权工作完成后,各部门可通过数据管理平台申请使用校内数据。
1.信建处负责汇集数据,经梳理、确权后分类呈现在数据管理平台数据服务模块。
2.各部门在有数据需求时,可以由数据管理员在数据服务目录中选择所需数据,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信建处负责提供数据接口。
三、数据维护
数据责任部门负责对其提供的数据及时维护更新。数据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数据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给信建处予以校核。信建处定期向各部门下发《数据质量报告》,便于各部门根据报告对本单位负责的数据质量进行提升。
如有疑问,联系信建处方海波,电话:88313056。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