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主机/物理服务器托管申请协议书
我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以下简称信建处)可提供虚拟主机、物理服务器托管服务。各学院、部(处)如需申请虚拟主机(物理服务器)服务,需签订本协议。
1、信建处指定专人负责虚拟主机(服务器)的维护、管理,负责虚拟主机、物理服务器的运行基础维护,保证相关链接有效;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源、恒温机房和核心主干千兆光纤、数据中心万兆光纤接入,提供各学院、部(处)申请的硬盘容量范围以内的运行环境。
2、信建处不负责各学院、部(处)系统业务信息内容的更新工作,不对各学院、部(处)存放在机房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
3、各学院、部(处)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严禁在服务器上私设论坛、BBS等类似的服务。若发生以上现象经查明后,信建处有权上报学校,并可视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各学院、部(处)不得将病毒或病毒文件上传至机房服务器,如果系统存在漏洞,一经发现,信建处立刻通知相应部门,要求堵上漏洞,如果学院、部(处)不能及时解决,信建处有权暂时关闭该系统直到解决问题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各学院、部(处)负全部责任。
5、正常运行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并定期检查和审核各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同时定期做好各项数据备份工作。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7、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签订方、信建处各一份。
签订方 |
信建处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